8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重要公告,针对近期肆虐非洲的猴痘疫情,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以保障我国人民的健康安全。以下是公告的详细内容:
一、公告背景
世界卫生组织于2024年8月14日宣布,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鉴于非洲地区的猴痘病例数量激增,特别是刚果(金)报告了大量病例和死亡,海关总署决定发布此公告,以防范疫情传入我国。
二、防控措施
- 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有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相关症状,如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 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将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猴痘疫情概述
猴痘是一种病毒性人畜共患病。初期症状包括发烧、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大,之后可发展为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的皮疹。多数感染者会在几周内康复,但也有部分病情严重者可能面临生命威胁。
鉴于猴痘疫情在非洲的严峻形势,世卫组织已发出最高级别警报。此次公告旨在与全球卫生体系紧密合作,共同应对这一全球性的健康挑战。
四、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对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将按本公告执行相应措施。
五、信息来源
此公告综合了国家应急广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及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的报道,旨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图片:猴痘病毒样本图(请根据实际情况插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广大民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遵循相关防控措施,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