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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山东省委的授权下,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锡祥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过细致调查,我们发现杨锡祥背离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对党缺乏忠诚和诚实,甚至对抗组织的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向他人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他违背了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未能如实陈述,并且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他突破了廉洁的底线,通过放贷给管理和服务对象来获取高额回报,同时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他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更为严重的是,他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锡祥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更为令人痛心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知收敛,继续其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因此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的审议和山东省委的批准,我们决定对杨锡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有的待遇;撤销其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将其相关的财物也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