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反映,南京市河西新城江东南路一块622平方米的“黄金地段”土地,其使用权在明确被分割出去后,又被无偿从国有企业划转到非公企业,并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南京机电集团国有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集团纪检部门已经做了调查并有结论,不便接受采访。
该网民提供的材料显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58号的这块土地,其使用权早在1989年即被国资企业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机电集团”)下属的南京三达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三达公司”)拥有,土地使用面积为18894.9平方米。作为三达公司的配套企业,南京恒达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恒达公司”)同时在这块土地上经营。双方还于2000年3月达成协议,将这里一块位于拐角处、面积64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恒达公司。
网民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显示,三达公司后来发生股权变化后,该公司与三达公司原控股企业南京第二压缩机厂(下称“二压厂”)又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原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由二压厂继续履行(据南京机电集团出具的《情况说明》,该622平方米土地即为上述645.4平方米的土地,数字不同系测量误差)。恒达公司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向当时的南京国土局(现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也得到该局批准,并由南京市地籍信息中心对该块地进行重新勘测定界,勘测文件注明用地单位为恒达公司。不过,这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并未最终完成。
此后,三达公司及其原控股方二压厂先后发生股权变更。有关这块6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变得扑朔迷离。2004年2月,英格索兰公司向南京市国土局出具的具结书说明,这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从三达公司剥离,重新办理的土地证面积为18272.4平方米。然而,南英置业在2022年办理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上,清楚地写着面积为18894.9平方米,这就意味着这块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归属到南英置业的名下。
恒达公司及原三达公司的老职工认为,这块地的使用权理应仍为南京机电集团所有,如今被“拱手送给南英置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他们曾多次找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对方回复称,只要南京机电集团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是真的,他们就依此办理。这份《情况说明》称,该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应为“三达公司”(后变更为“南英公司”)所有,最终归属于南英公司就无不妥之处。
南京机电集团现隶属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者由南京市国资委控股近91%,另约9%股份由江苏省财政厅持有。恒达公司有关人士认为,现有资料显示,原三达公司股权转让时间在前(股权转让款全部完成支付时间),原三达公司和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在后,那么,整块地包括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都属于股权转让后资产,最终归属于南英公司就无不妥之处。
恒达公司该人士还提出质疑,称这份《情况说明》的结论失实,因为三达公司以及原控股方二压厂的股权买卖中,这块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均不在资产之中,跟南英公司没有关系,那就不该被登记在南英公司名下。此外,《情况说明》中说按照国家政策,工业出让用地是禁止进行分割。那么当时三达公司被收购之后,英格索兰重新办理的1827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下来的?
澎湃新闻记者曾电话联系南京机电集团国有资产管理部,该部主要负责人表示,集团纪检部门已经做了调查并有结论,不便接受采访。恒达公司有关人士称,南京机电集团纪检部门曾向恒达公司作出调查反馈,认为这块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于南英公司。但澎湃新闻记者曾多次就此事联系南京机电集团纪检部门,截至发稿时一直未获回应。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李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