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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涉虚假证明、商业贿赂被曝光!国家卫健委回复

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羊城晚报·羊城派收到报料,有人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爱尔眼科涉嫌多宗违法情形。国家卫健委在回函中指出,爱尔眼科下属多家医院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个别医院牵涉商业贿赂。

诊断证明不填写手术时间

举报信显示,2024年7月31日,有人向国家卫健委实名举报多地爱尔眼科医院为牟利伪造某类专项近视手术时间。“诊断证明上的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都已经搞好,手术时间却不填写。然后,把手术时间空白的诊断证明交给做完近视手术的青年或家长,嘱咐对方自行填写虚假的手术时间再交给相关部门以通过体检。”

爱尔眼科涉虚假证明、商业贿赂被曝光!国家卫健委回复  -图1

在上述情形中,根据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者可以进行近视矫正手术,但要求“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

举报人还列举了一个案例: 青年王某于2022年8月在蚌埠爱尔和平眼科医院做眼底激光手术,次日做近视手术。2022年9月1日进入某单位。

国家卫健委回复: 2024年10月12日,国家卫健委回复称:关于“出具虚假诊断证明”排查情况,江苏、安徽、湖北三省分别会同多部门,组织专家和监督执法人员,共对辖区内爱尔眼科医院公司下属9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江苏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扬州爱尔眼科医院、安徽蚌埠爱尔眼科医院、湖北咸宁爱尔眼科医院等4家医院涉嫌出具虚假诊断证明。三省在国家卫健委发函前已根据日常监督和群众反映,掌握部分爱尔眼科医院出具虚假诊断证明情形,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本轮排查新发现的违规情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

王某事件说明: 2022年8月,青年王某因视力未能达到某单位要求,在蚌埠爱尔眼科医院行双眼全飞秒手术治疗。术后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但未填写日期,王某自行将时间填写为2021年12月,顺利进入某单位。后王某因右眼“炎性肌纤维母细胞性肿瘤病”,经治疗无效死亡。其父亲举报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已针对医院存在的开具诊断证明书不规范问题,给予蚌埠爱尔眼科医院、当事医生作出警告、罚款、不良执业记分等行政处罚。

记者查询到的处罚内容: 记者目前只查询到2024年8月9日蚌埠市卫健委官网发布的《蚌埠爱尔和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为“2022年8月11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周某某为患者王某进行屈光检查并在病历上签字”,罚款2万元。

爱尔眼科前员工李华(化名)表示: “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在爱尔并不是秘密。近视矫正手术对某些人群来说是“刚需”,比如一些参加特殊招录的青年。“正常情况下,公立医院不给开虚假证明。爱尔说可以开,家长才会带着孩子来做手术。”

李华提供的诊断证明存根显示: “定期复查”后面是空白,“于什么时间”并未填写,留给家长自行发挥。“如果把手术发票时间和诊断证明上的手术时间核对,就可以发现问题。”

据了解,以各类近视矫正手术为主的屈光项目,是爱尔眼科最赚钱的项目之一,毛利率可达50%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诊断证明造假会给孩子带来健康风险,做近视矫正手术的人要注意风险。

爱尔眼科涉虚假证明、商业贿赂被曝光!国家卫健委回复  -图2

介绍患者可以拿到好处费

在国家卫健委的回函中,还披露了爱尔眼科涉嫌商业贿赂的问题。“2022年宿迁市卫健委收到宿迁科以康爱尔五官医院商业贿赂问题的举报,联合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开展调查,并于2023年4月处理完毕。目前,该医疗机构已经注销,涉案相关人员已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知名抗疫医者艾芬告诉记者,她曾向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汾阳爱尔眼科涉嫌商业贿赂。2024年7月,她收到了当地市场监管所的回复:决定立案。

举报材料附有多份证据,有两份是“汾阳爱尔村医转诊服务费标准”。

有前员工质疑“CEO负责制”

截至三季度末,爱尔眼科商誉高达87.17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30%。业内人士指出,跑马圈地式的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占率。管理不到位的话,则会带来商誉减值的风险。医院采取资本化运作,首要解决的是合规性问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大量行政处罚显然是不正常的。”据此前报道,爱尔眼科医院公司下属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数量超过400例。目前,新的行政处罚仍在不断增加。

与常规医院管理模式不同,爱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行的是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和医院管理相结合的一种管理模式,采用医院首席执行官(CEO)+总院长共同负责制来管理医院,CEO负责医院全面经营和日常管理,总院长负责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

多位前员工表示,实际上,爱尔主要采用“CEO负责制”,即“CEO说了算”。曾是爱尔眼科员工的郑宇(化名)举例说,如果医生诊断发现患者不需要做白内障手术,CEO认为“早晚都得做,要积极引导”,医生就得按CEO指引去引导患者做手术。

郑宇说,对CEO的考核不是医疗指标而是经营指标,不是医疗质量安全最大化而是利益最大化。这决定了爱尔的CEO不需要太深厚的医疗背景,有人脉,能为医院拉来业务就可以。

爱尔眼科财报显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鄂豫大区CEO韩某是一位注册会计师。爱尔眼科副总经理李某某,历任中荷合资常德达门船舶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湖南省回春堂制药厂销售中心市场总监、长沙爱尔眼科医院CEO、武汉爱尔眼科医院CEO。

案例

被“忽悠”做了白内障手术?

一名患者实名举报3年未获一份书面回复

老卿来自云南,从2020年11月在昆明爱尔眼科医院做完白内障手术,再也没能回到工作岗位。他说,原本只是“眼部不适”,却被爱尔“忽悠”做了白内障手术。如今,他要频繁滴眼药水,眼睛干涩、畏光、刺痛,时不时还会头痛。

为了给自己讨说法,2021年老卿向昆明市卫健委进行了实名举报。3年来,他多次联系昆明卫健委,希望得到一份正式的书面回复。直到现在,也没有等来。

上个楼视力降至0.15

老卿无法相信,他从门诊乘电梯到住院部,只是上个楼的工夫,视力就能从0.5变成0.15。他向记者出示了4张病历。记录时间分别是2020年的11月2日(门诊)、19日(门诊)、23日(门诊)和23日(住院)。对应的左眼视力检查结果分别为1.0、0.4、0.5和0.15。

老卿问过多位医生,他们均称即使真的有白内障,病程也不会21天就从1.0发展到0.5,更不会在一天内演进到0.15,这是基本常识。

视力数据偏偏是白内障手术的重要指征。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中提到,“各种类型的白内障患者,其最好矫正视力应当低于0.3。”

老卿说,除非“故意”把0.5写成0.15。 否则,单是视力一项,他就不符合白内障手术的指征。

复印病历发现一串问题

手术后一个多月(手术时间2020年11月24日),老卿在2020年12月28日到昆明爱尔眼科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历,却只得到7页。“被告知病历被当地区医保办抽查,无法复印。一再坚持下,病案室工作人员带我到青白科住院部,找到我住院时的主管医生曹某阳,打印了7页病历,并签了名。”

老卿发现曹所签名字并非他本人,而是其他医生。他随即赶到当地的区医保办,要求复印“被抽查”的个人病历。医保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抽查一事,并电话通知爱尔,让老卿回医院复印。

第二次复印,他一共取回36页病历。“病历上,我的主诊医生、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嘱单签名均为胡某,而我与该医生素未谋面,此人如何为我主诊主治、开医嘱和检查单等?”

2021年1月27日,他第三次来到昆明爱尔眼科医院打算封存病历,发现病历已经变成了80页。

简单翻看后,他又发现了诸多问题。比如,两张不同签名的出院记录。2020年11月25日,老卿出院时,出院记录签名是杨某宇。这次变成了胡某等两人的签名。

爱尔回复记者: “‘左眼0.15’系住院部工作人员在患者入院后视力检查中人为失误导致的人为误差”。爱尔还出示了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为上述左眼“眼前段照片”,另一张为双眼眼底照片,并称老卿左眼白内障诊断明确,具有明确手术指征。

老卿对此却完全不认可。 “首先我对这两张照片的真假存疑。其次,术后我多次到爱尔复诊,诉说了症状并表明与术前情况一样,医生没有详细解答,只是说手术没有问题。后来,症状越来越严重,无奈之下,我去了市里一家公立医院,经医生检查,诊断为干眼症。后来,又咨询了几位医生,都确认是干眼症。”

关于病历打印问题,广东一家三甲医院客服中心表示,病人出院后病历7个工作日后即可复印,并且是全部病历,不存在分批次复印的情况。

患者实名举报涉事医院

2021年11月,老卿和妻子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实名举报昆明爱尔眼科医院涉嫌非法行医、虚假宣传、伪造医师签名、伪造患者病历资料让其符合手术指征等多个问题。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回复: 在2021年11月收到老卿实名举报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两次与老卿电话联系,向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3月邀请老卿到该委当面回复。在今年5月收到羊城晚报采访函后,再次给老卿打电话。

老卿否认了上述说法,他告诉记者:“直到2024年5月,羊城晚报·羊城派采访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一位韩姓工作人员才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始终坚持,希望对方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调查的真实情况,出具一份完整的书面回复。”

“口头回复不具有可诉性,书面回复可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秀娟律师解释。

王秀娟说,如果患者举报内容属实,作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欺诈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压制,迫使被害人接受手术的,将涉嫌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可以提起相关诉讼。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字 | 记者 吴珊

图片 | 受访者提供

编辑:邬嘉宏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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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旦赫明
    2024年11月28日 01:39:09
    对待眼睛健康需要严以待检,防范假证伪象的出现!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查处相关事件。
  • 蔡姝霞
    2024年11月28日 01:42:12
    对于爱尔眼科涉虚假证明、商业贿赂事件,国家卫健委回应及时有力。
    这样的监管部门确实值得我们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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