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高要区以光伏‘小切口’,撬动乡村资源经济‘大变革’”成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肇庆市高要区把“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工程,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并通过改革重构建设模式和分配机制,探索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光伏资源经济+”的兴村富民模式,全面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增收。
创新建设模式方面,政府从“旁观者”转变为“裁判员”,并探索形成了地方国资和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两大基本模式。通过“政府搭台+国企赋能+产业融合”的模式,区物资公司和镇政府、村委,联合深耕光伏新能源领域知名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合力推进绿美光伏示范镇项目建设。同时,高要区形成了政府统筹、区镇国企(或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村集体推广、银行提供低息绿贷、资质企业承建、多方受益的“政银企村”合作开发模式。
在开发企业的角色转变方面,政府强化统筹和激励,推动村集体、村干部积极宣传推广和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企业直接负责接触农户、洽谈镇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协调电网、发改备案等工作困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运输、沟通等隐性成本。
围绕光伏项目,高要区创设了“光伏+公益”机制、“光伏+农房风貌提升”机制、“光伏+绿美生态建设”机制,实现了光伏项目与“百千万工程”多项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
在改革议价方式方面,高要区打破了传统模式,公开竞价,放大了村集体的定价权。以镇为单位对镇村光伏资源进行盘点整合后,将过去的个体谈价转变为集体议价,设定出乡村分布式光伏资源的“底价”,明确地方国企主导的项目,除保留必要合理的利润外,其余收益最大化反哺镇村和农民;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须按一定标准向镇“百千万工程”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和向行政村捐赠绿化树苗,每年按一定标准支付农户和村集体保底收益,每年按每块板不低于12元的标准支付给各行政村经济联社,并将当年所在村集体用地和农民户用光伏电费直接收入产生的利润按不低于10%分红给村集体。
在重构分享机制方面,村民从以往单纯以屋顶出租获取低价租金的传统获益模式,变为可“保底收益+推广收益+利润分红”。同时,推动村集体整合集中分散的农户屋顶光伏和挖掘村域可铺设光伏的公共空间,作为资源入股获得“保底收入+推广费+利润分红”,让村集体从“零收入”变为“最大受益者”。依法按程序明确村集体分红10%—20%将用于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的年度绩效奖励,村干部从低收入到有了“长期饭票”。在推广光伏项目过程中,村集体让困难户优先稳定获得光伏收益,进一步健全了困难户防返贫长效机制。
这些改革和机制创新,为高要区的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