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工伤引起的劳动能力伤残评定,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劳动能力评定委员会进行。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评定,委托部门可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的民事或刑事审判庭,鉴定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部门或相应有资格的社会组织。对于一般人身伤害产生的伤残等级评定,通常适用于劳务纠纷等案件中,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对于无致害人伤残等级评定,委托部门一般为民政部门,鉴定机构也是民政部门下属的鉴定组织,标准由民政部门制定。对于军人伤残评定,由团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由团级政治处委托师级医院进行评定,标准由国防部制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遭遇伤残索赔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