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分析
LAWS
法条
六、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还规定,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分析
十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
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多种因素。上述15种情况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涵盖了最常见的情形。作为律师,我建议劳动者在面临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来源 | 徐法师 劳动争议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