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事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并通过分析交通事故因果关系来确认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民事证据,法院需要对其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进行审查。通常情况下,由于事故认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公信力,法院会采信事故认定书。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不予采信事故认定书。
(一) 认定事实不清不予采信
- 事故认定书所做出的责任认定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没有证据证明、遗漏、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等情况,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客观公正的,法院通常不会采信事故认定书。
- 在事故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在案证据和法庭调查确认的事实来认定事故责任。
- 在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二) 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
-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责任认定确实存在错误,那么该事故认定书将不会被采信,法院将以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 如果主张不予采信的一方能够提供足以证明事故认定书内容不客观真实的证据,或者与现有证据产生矛盾且后证的证明力大于前证,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现有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三) 因果关系分析有误不予采信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责任认定的重要前提。如果事故认定书对事故成因分析不全面、不合理,那么法院会行使审查职能,认定该证据的客观、关联、合法性。如果证据存在瑕疵,那么该事故认定书将不会被采信。对于因果关系分析有误的事故认定书,法院会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事实,并据此作出正确的责任认定。
(四)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误或者不合理、不公正的,一般可以视为该认定书存在瑕疵。此外,如果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交通事故认定时没有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影响了责任认定的公正性,法院也可能对此事故认定书不予采信。对事故认定书不予采信后,法院可以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事实,并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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