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都记者从韶关浈江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强制猥亵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件发生在6月13日晚上,被告人林某某,身为韶关某酒店经理,在安排员工小张与客人喝酒后,竟在酒店的厕所内,对小张进行了令人发指的猥亵行为。林某某以暴力手段强行搂抱、强吻、摸胸小张,尽管小张多次挣扎,但因力量悬殊无法挣脱。幸运的是,小张的同事及时赶到,通过敲门、撞门的方式,帮助小张脱离了险境。
6月14日,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6月16日,被告人家属代其向被害人小张赔偿了43000元人民币,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暴力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由于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其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理。
最终,法院结合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判决其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特别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任何形式的“强制爱”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不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