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消息中,我们得知,黑龙江省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因涉嫌受贿,已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王一新已被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将王一新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王一新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详尽的讯问。同时,还听取了被告人王一新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王一新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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